浙江春暉固廢處理有限公司2023年度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
發布日期:2024-01-30 瀏覽次數:

       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》第二十九條規定:產生、收集、貯存、運輸、利用、處置固體廢物的單位,應當依法及時公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,主動接受社會監督。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,現將2023年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公開如下:

1、危險廢物經營單位信息公開

企業名稱:浙江春暉固廢處理有限公司

地 址: 浙江省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振興大道東段277號

法人及電話: 馬曉軍   13575732530

危險廢物年處理規模: 年焚燒處理量30000噸

危險廢物貯存設施數量: 危險廢物暫存庫1、危險廢物暫存庫2

危險廢物貯存設施面積: 4000平方米

危險廢物貯存設施貯存能力: 3000噸

2、自身產生危險廢物去向: 委托有資質公司對本單位產生的危險廢物進行處置,所有危險廢物按照環保要求容器完好,做好防滲漏措施,貼好危廢信息標簽貼,轉移按要求填寫管理計劃及轉移聯單。主要處置單位有:蘭溪自立環保科技有限公司、杭州富陽申能固廢環保再生有限公司、浙江飛樂環保科技有限公司、紹興市上虞眾聯環保有限公司、杭州臨江環境能源有限公司等。

3、經營處置方式:危險廢物收集至危險廢物暫存庫內,庫內采用機械通風,維持危廢倉庫微負壓,采用“酸噴淋+堿噴淋+光催化氧化+活性炭吸附”組合工藝處理危險廢物暫存庫產生的惡臭及揮發性有機物,處理后的廢氣分別經過15m高排氣筒排放,同時按要求每季度進行采樣監測均符合相關排放標準。

4、危險廢物接收后按照物料性狀進行區分,不同物料經相應的預處理后,通過不同方式進入回轉窯進行高溫焚燒處理,產生的次生危廢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。

5、2023年度(01.01-12.31)接收、處置危險廢物情況

序號

廢物類別

接收數量(噸)

處置數量(噸)

次生危廢    產生量(噸)

次生危廢  處置量(噸)

1

HW02

1931.23

2064.54

HW18-- 2875.781  

HW18-- 2910.321  

2

HW03

2.3

2.3

3

HW04

555.89

615.09

4

HW06

1309.565

1394.6

5

HW08

756.0356

700.2056

6

HW09

49.11

55.79

7

HW11

716.726

756.296

8

HW12

1545.334

1356.734

9

HW13

579.96

567.86

10

HW34

18.68

15.63

11

HW35

6.08

6.08

12

HW49

1350.3329

1655.6984

13

年底庫存

439.8124

0


合計

8823.374

9190.824



6、2023年度(01.01-12.31)自行監測情況

序號

排放口編號/名稱

監測指標

監測     頻次

監測結果

1

DA001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污水站廢氣排放口

硫化氫,臭氣濃度,氨(氨氣)

1季/次

合格

2

DA002

整理車間排放口

臭氣濃度,顆粒物,氨(氨氣),硫化氫

1季/次

合格

3

DA003

乙類倉庫1排放口

氯化氫,硫化氫,顆粒物,臭氣濃度,氨(氨氣),揮發性有機物,氟化物

1季/次

合格

4

DA004

焚燒爐煙囪排放口

二氧化硫,氟化氫,一氧化碳,鎘及其化合物,二噁英類,鉛及其化合物,氮氧化物,煙塵,砷及其化合物,汞及其化合物,鉻及其化合物,氯化氫,林格曼黑度,錫、銻、銅、錳、鎳、鈷及其化合物

1/

合格

5

DA005

乙類倉庫2排放口

氨(氨氣),氯化氫,氟化物,臭氣濃度,顆粒物,硫化氫,揮發性有機物

1季/次

合格

6

DA006

危廢料坑排放口

氯化氫,顆粒物,氟化物,臭氣濃度,揮發性有機物,硫化氫,氨(氨氣)

1季/次

合格

7

DA007

農牧車間廢氣排放口

氨(氨氣),氟化氫,氯化氫,臭氣濃度,硫化氫,揮發性有機物

1季/次

合格

8

DW001

污水總排口

pH值、懸浮物、五日生化需氧量、化學需氧量、總汞、總鎘、總鉻、六價鉻、總砷、總鉛、磷酸鹽(以總P計)、氟化物、石油類、總余氯、糞大腸菌群數、氨氮

1季/次

合格

9

DW002

雨水排放口

化學需氧量、氨氮、pH、懸浮物

自檢

合格

10

廠界無組織廢氣

VOCs、臭氣濃度、氨、硫化氫、氟化物、氯化氫、總懸浮顆粒物、揮發性有機物

1季/次

合格

11

廠界噪音


1季/次

合格

7、污染物排放信息

7.1  2023年度廢水納管排放量為17893噸。

7.2  2023年度焚燒爐廢氣排放量為9414.057萬立方米。

7.3  2023年度焚燒爐二氧化硫排放量為0.194噸。

7.4  2023年度焚燒爐氮氧化物排放量為12.858噸

7.4  2023年度焚燒爐煙塵排放量為0.527噸。

8、附件:有組織廢氣檢測報告,廠界無組織檢測報告,地下水、土壤檢測報告、廢水檢測報告。

6月重金屬.pdf

9月重金屬.pdf

1月重金屬.pdf

二季度廢氣、廢水.pdf

三季度廢氣廢水.pdf

地下水報告.pdf

上半年二噁英.pdf

四季度廢氣、廢水.pdf

12月重金屬.pdf

下半年二噁英.pdf

一季度廢水、廢氣.pdf

土壤檢測報告.pdf